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宁波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为切实加强宁波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我局对2024年9月30日前以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核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3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5日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
[附件下载]
打印关闭
上一篇: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明确宁波市中心城区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图解